规范骑行,文明出行!交警发出《致东莞市全体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
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三小学 2026-04-29 11:26

致东莞市

中小学生家长们

规范骑行 文明出行
一封信
JIAOTONG


尊敬的各位同学、家长们:


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,是社会的未来,交通安全,作为孩子生命安全的重要一环,关乎着他们的平安成长。近期,随着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风险不断上升,每一起事故的背后,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教训。守护孩子安全出行,是我们共同责任。规范骑行、文明出行,需要孩子和家长们的自觉参与和共同践行。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,东莞交警在此向全体同学、家长们发出以下倡议:


一、严守法规,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
二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做到“三不”

1.不购买电动自行车给未满16周岁孩子使用;

2. 不允许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;

3. 不随意将电动自行车交由给不符合骑行条件的孩子骑行。

同时,请家长们务必做到“不纵容、不默认、不妥协”,自觉看管好家里的车钥匙,对孩子日常的出行方式、交通行为加强关注和引导,了解他们的去向和同行人员,及时制止危险交通行为。守护好孩子的出行“底线”。


三、以身作则,做好孩子的榜样

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日常的每一次交通出行,都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孩子对交通规则的认知与理解。请家长们遵守交通法规,自觉做到骑乘电动自行车时,佩戴好安全头盔;不闯红灯不逆行,不随意穿行、超车;不骑行改装车、无牌车、不超速飙车;不载人载物超员;文明驾驶,礼让行人。

在日常生活中,积极与孩子共同学习交通法规,带领孩子参与各类交通安全宣教实践活动,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为孩子树立标杆,引导他们完成从安全知识的被动“接受者”,到文明交通主动“践行者”的角色转变。


四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排查

近期,东莞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,在各辖区学校、社区等重点路口,严处纠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、“飙车炸街”、超速等突出违法行为,如您的孩子涉嫌该类违法行为,请家长们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,并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,共同消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风险源头。


生命没有彩排,安全不可重来。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,是家庭、学校和社会不容推卸的共同责任。让我们即刻行动,从管好一把车钥匙、戴好一顶安全头盔、遵守每一次交通信号做起,让我们携手并肩,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平安,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!


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
2026年3月11日



电动自行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

但其隐藏的安全隐患也让人“心惊胆战”

警方提醒

大家出行时要牢记“安全重于速度”

做到“三不一戴”

——不乱穿、不抢行、不改装和戴安全头盔



杜绝乱穿,远离盲区

部分驾驶人以为电动自行车体型较小

就可以在马路上随意穿插、横过马路

因此容易进入机动车盲区

大大减少机动车驾驶人的反应时间、制动距离

引发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



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来到路口,从车流间隙中骑行横过机动车道时,撞上内侧车道一辆正常通行的小汽车

与此同时

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

部分骑行者直接“无视过往车辆与行人”

在紧急避让时易失控侧翻摔伤

还会扰乱社会交通秩序

乱影响道路通行效率

甚至可能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交通拥堵



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某路段时,忽然跨越车道左转欲进入某小区。对向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猝不及防,与李某发生碰撞。事故造成两车受损,所幸无人受伤。

法律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第(四)项:“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四)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,伸手示意,不得突然猛拐,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”


温馨提示

马路不是自家客厅,由不得任何无视规矩随意穿行的行为!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遵守信号灯、按道通行、不逆行,保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途经大型车辆周边时,保持足够安全距离,不穿插于车流缝隙之中,不斜穿、横穿。



遵守信号灯,不抢三分道

部分驾驶人为了“赶时间”

就会无视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指示

侥幸地直踩冲过机动车道

甚至以为自己是“弱势群体”

抱着

“就差这几秒,冲过去就没事了”

“反正车会让我”

肆无忌惮地与机动车抢道

殊不知,危险正在一步步的向他们靠近



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某路段,与俞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,事故导致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。




温馨提示

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严格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交通指示灯的指示通行,切勿抢道窜行,以身试法,抱有侥幸心理,宁等三分,不抢一秒。


勿改原车,剔除隐患

为了追求“更快”的行驶速度

不少驾驶人私自改装原车

非法改装动力装置

为了达到加快行驶速度和续航能力的目的

还有改装性能装置

加装反光装置、高分贝喇叭、音响等设备

不仅影响他人通行安全和沿途居民生活

间接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




不仅如此
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给车辆加装"雨棚"
大大增加骑行阻力、降低车辆稳定性
遇刮风、急转弯等情况,车身就容易发生摆动
进而引发事故



温馨提示

加装、改装危害大,一旦超出电动自行车承受负荷程度,就会加大驾驶人的骑行风险。请驾驶人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电动自行车,不私自拆改加装,不加装遮阳伞、雨篷等影响车辆操控的配件。


头部防护,头盔常戴

头部是最脆弱的部位

安全头盔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“贴身物件”

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牢记戴上

“路程近”“佩戴很麻烦”“戴和不戴没什么区别”

都不是借口!!

一旦发生交通意外

在头部着地的一瞬间,没有安全头盔的保护下

就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…




同时
我们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
在确保头盔系好卡扣、头盔充分包裹头部
的情况下再起步出发
否则在遇到意外时,头盔会因为不合适被甩出
起不到任何的防护作用


温馨提示

驾驶电动自行车前,务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“3C”安全认证的头盔,调整好松紧度并系紧卡扣,确保头盔稳固贴合头部。


目前,东莞交警持续开展

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

结合“线下教育严查”+“线上电子紧盯”双向渠道

严查闯红灯、逆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

7类突出违法行为

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大意



警方提醒

“安全高于速度”

牢记“三不一戴”

——不乱穿行、不乱抢行

不乱改装、戴好安全头盔

记得“早点走,靠右行,慢慢开”骑行理念

让文明成为习惯,让安全伴我同行


来源:东莞市公安局、东莞交警

  • 关键词:电动自行车,孩子,文明出行,中小学生家长,未成年人,东莞市,家长,公安交管部门,交警,安全头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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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29 11:26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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